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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323”机制建强基层立法联系点 打造汉阴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样板

时间:2026-07-13 11:28:20 作者: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课题组 来源: 字体:

  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国家立法“直通车”,打通了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的沟通壁垒,让民意直达立法层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生动、最直接的实践形态,承担着服务省级立法、反映基层民意、总结推广经验、开展法治宣传的重要职责。近两年来,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坚守“立法为民、立法靠民、立法惠民”工作理念,紧扣省级联系点定位,突破山区县资源分散、力量薄弱等现实制约,系统打造“3323”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建起来”向“转起来、强起来、亮起来”转变,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山区县落地提供了鲜活样本。本文基于汉阴实践展开研究,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提出对策,为全省、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建设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借鉴。

  一、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主要做法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自2023年11月被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聚焦功能定位,建立10个立法联络站、立法信息采集点153个、立法征询单位29个、立法协作单位3个,聘任立法信息员(联络员)234人。总结出立法征询“七步工作法”(接受征询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前期宣传解读—开展意见征询—整理意见建议—完成报告上报—做好归档整理),探索形成“3323”工作机制。这一机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立法实践中的具象化表达,深刻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核心要义:抓好组织、制度、阵地三个保障,夯实工作根基;用好基层、社会、专业三支力量,扩大参与广度;畅通线上、线下两个渠道,提升征询效率;发挥立法征询、宣传普法、监督促进三个作用,拓展综合效能。通过机制化运行,发挥一线优势,不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开通基层立法“直通车”,搭建社情民意“连心桥”,让基层百姓真正感受到全过程人民民主触手可及,就在身边。

(一)以大格局推进立法联系点建设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动向县委汇报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在县委重视和支持下,印发《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方案》,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工作格局,为高标准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开展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同时,从建章立制着手,先后制定立法联系点工作方案、立法征询工作制度、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工作职责,明确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承接上级立法任务、反映基层民意、总结推广经验、开展法治宣传的核心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推动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守、顺畅运转,为有序开展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对照上海、甘肃等全国先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汉阴在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上已实现规范起步,但在专职化保障、常态化运行、经费支撑、人员配置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二)以大网络确保意见征集广泛性

坚持立足一线,以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原点,在10个镇设立基层立法联络站,在153个村(社区)建立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挑选群众代表、镇村“两委”班子成员234名加入立法联络(信息采集)队伍,原汁原味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为立法工作提供第一手素材。将“一府一委两院”及群团组织中29个部门确定为重点立法征询单位,创新在新材料产业链建立立法信息采集点,有效延伸基层立法联系点“触角”。选取3所律师事务所确定为立法协作单位,为立法意见征集工作提供全方位专业支撑,推动立法意见建议更精准、更高质、更具参考性。以人大专家智库22名专家和5个专业代表小组19名专业人员为依托,发挥专长特长,让专家成为立法“智囊团”与“传声筒”,借力借智提升立法质量。以大格局全方位打造“1+10+29+3+N”立法意见征询工作网络,实现基层立法联系点阵地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全覆盖。这一全域覆盖模式,既借鉴先进地区网格化布局经验,又立足山区县实际实现村社全覆盖,形成独具特色的基层立法网络体系。

(三)以大讨论提升反馈意见民主性

畅通“线上、线下”两个平台,拓宽群众广泛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线上,全方位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开设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专栏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窗口,利用线上代表家站云平台,将立法背景宣传、立法信息征集、法律法规修改意见征求、重点法律条文宣传解读、新修订法律条款普及等拓展到网上,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在增强立法工作便捷性的同时,扩大社会各界参与覆盖面。线下,以“县镇村三级”“人大+部门+律所+”、宪法主题公园、新材料产业链人大代表联络站等为依托,建立立法信息采集点,设置“立法意见建议码”和立法意见建议箱(簿),开展多样化意见征询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内外衔接的立体化立法工作网络,确保立法诉求和社情民意全方位传递,做到“真开门”“全开门”“常开门”。相比先进地区成熟的数字化征询与闭环反馈模式,汉阴线上平台的互动性、反馈及时性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以大融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动站点建设相融合,发挥立法征询作用。在全县153个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立法信息采集点,运用“七步工作法”,积极向群众征求法律法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群众“金点子”,真正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推动立法与普法相融合,发挥普法宣传作用。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普法宣传、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在开展立法意见征询活动中,广泛开展法律法规解读阐释,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立法与人大法定职能相融合,发挥监督促进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其他职能工作密不可分、相融相通:在行使决定权、讨论决定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事项时,发挥立法联系点听民声、察民意、聚民智作用,助力重大事项决定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在履行监督权、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视察等监督工作时,全面收集基层群众对法律实施、执法司法、政策落实等方面意见建议,助力县人大常委会精准选题、依法履职,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代表工作中,积极邀请代表参与法律草案意见收集和征询工作,将人大代表作为重要信息收集源,探索建立“立法联系”和“代表联系”的融合机制,形成“双联一体”互促共融工作格局。这一融合模式,与全国优秀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治理+普法”实践方向高度契合,体现基层立法联系点多功能拓展的发展趋势。

  二、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实践成效

(一)高效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

依托10个镇立法联络站+29个立法征询单位+3个立法协作单位+153个立法信息采集点的立法意见建议征询工作网络及专家智库力量,2025年通过线上+线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安康市汉阴凤堰梯田保护与利用条例》等20部法律法规草案,召开各类意见征集会议及活动45场次,动员2000余人次群众参与基层立法活动;征集群众立法意见建议405条,整理汇总上报152条,有效服务省、市人大立法工作,充分体现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桥梁纽带作用。

(二)切实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建设

坚持立法、普法、执法、守法、用法“五个维度”互促共进,促进政治、德治、法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法治宣传“播种机”功能。在征求意见时,依托各村“法律明白人”,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普法宣传、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同步做好矛盾纠纷调解。近两年来,全县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共计接待群众4903人次,收集建议意见502余件,累计开展法律知识宣讲200余场次,调处矛盾纠纷80余件,实现立法意见征询与普法宣传、社会治理良性互动。

(三)让法规厚植全过程

2024年9月,汉阴凤堰梯田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同时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中国最美田园,具有较高历史、文化、生态、美学价值。立法前,梯田长期面临无序保护、乱搭乱建、耕地撂荒、管理权责不清、农耕文化传承断代等突出问题,群众保护意愿强烈但缺乏制度化表达渠道与法治保障。立法中,汉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迅速启动专题调研,先后召开群众座谈会12场、走访群众300余人次,调查结果显示97.8%群众支持立法,在广泛吸纳镇村“两委”、县镇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辖区企业主意见基础上,向市人大常委会上报立法调研论证报告,推动凤堰梯田保护利用立法被纳入市人大2025年立法计划。同时,基层立法联系点全程参与草案起草、意见征询、修改完善等工作,前后共收集群众意见87条、采纳32条。立法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11月28日召开)批准通过《安康市汉阴凤堰梯田保护与利用条例》,梯田保护从无序管理转向依法严格管护,管理体制从多头分散转向法定统一权责,文化传承从自发延续转向立法刚性保障,群众参与从被动接受管理转向全程民主监督。这一案例既是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标志性成果,也为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服务地方特色遗产保护立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对标全国先进典型,具备省级示范的实践基础。

  三、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基层立法队伍专业能力不足,兼职化与流动性制约履职质效

联系点工作人员、信息员均为兼职,身兼数职导致立法工作精力投入不足;人员随村社换届、岗位调整频繁变动,队伍稳定性差,工作经验与资料传承断层。多数信息员未接受系统法律与立法专业培训,对法规条文、立法精神理解不深,意见提炼精准度不足,难以满足省级立法联系点专业化、规范化工作要求,专业支撑与业务能力存在明显短板。

(二)意见征询全链条机制不完善,闭环缺失与环节缺位影响民主实效

群众意见收集、梳理、上报、反馈、公示未形成完整闭环,建议采纳情况、未采纳理由缺乏及时透明回应,挫伤群众参与积极性。工作重心过度集中于“立法中”征询,立法前需求调研、立法后实施评估明显薄弱,全周期立法服务功能未充分发挥,民意收集与立法需求、法规落地衔接不紧密。

(三)省级联系点功能发挥不充分,县级化运行与被动落实偏离定位

工作多停留在县级层面完成具体任务,主动对接省人大常委会、服务省级立法调研、参与省级立法论证不足;对“3323”机制、凤堰梯田立法等特色做法提炼不够,未能形成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省级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与省级联系点定位要求存在差距。

(四)阵地运行实效不强,空心化与同质化降低服务效能

部分村(社区)立法信息采集点存在“重挂牌、轻运行”现象,活动开展少、常态化运行不足,阵地功能虚化。采集点建设与代表家站、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特色文化融合不深,普遍存在同质化建设问题,未结合梯田保护、产业链发展等县域特色打造差异化采集点,联系群众、服务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五)理论提炼不系统,浅表化总结制约品牌化提升

对“3323”机制的内涵逻辑、制度价值、实践意义挖掘不深,多停留在工作做法罗列,缺乏从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民主实践、法治建设等层面的理论升华。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模式固化不足,成果转化与宣传推广力度不够,难以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汉阴基层立法实践品牌。

  四、优化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建强本土化、专业化工作队伍

建立县人大常委会牵头、司法机关与律师事务所协同支持的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季度开展立法业务、法规解读、意见梳理等实操培训;择优选聘法官、检察官、律师、退休政法干部担任县级立法顾问,定向指导镇村信息员开展工作;稳定骨干信息员队伍,健全人员交接与激励机制,减少人员频繁变动带来的工作断层。

(二)完善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机制

建立意见采纳反馈台账,对上报省市的立法建议,在收到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对应信息员和群众,保障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感。将立法联系点工作向前延伸至立法需求调研、向后延伸至法规实施效果评估,围绕梯田保护、乡村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全周期立法服务,补齐工作链条短板。

(三)凸显省级化、示范性功能定位

主动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接,定期上报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特色经验;围绕省级立法任务开展山区县特色专题调研,系统总结“3323”机制实践经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汉阴模式”,切实发挥省级联系点示范引领作用。

(四)提升阵地实体化、特色化水平

推动立法信息采集点与代表联络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法律明白人工作站一体化运行,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立法征询或普法活动,杜绝阵地“空心化”。聚焦凤堰梯田、新材料产业链等县域特色,打造专属立法信息采集点,提升民意征集精准度与工作辨识度。

(五)深化理论化、品牌化总结转化

系统梳理“3323”工作机制理论内涵与实践案例,将具体做法上升为工作规范与理论成果;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故事,提升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样板的影响力与示范价值。

  汉阴县以“3323”机制为核心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山区县的生动实践,既破解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共性难题,又形成了符合山区实际、彰显民主本色的运行模式。面对新时代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新要求,汉阴县需持续聚焦队伍专业化、机制闭环化、功能省级化、阵地特色化、理论品牌化,不断完善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效能,真正把联系点打造成民意直通车、民主实践场、法治宣传窗、治理助推器,为全省、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建设提供汉阴经验、贡献汉阴力量。

  课题主持人:黄邦平,汉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课题组成员:沈汉文,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红英,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喻胜全,汉阴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罗茜,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伍昆山,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向敏霞,汉阴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干部;张勇,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财经预农工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