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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汉阴县镇履职事项清单(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

时间:2025-07-09 15:19:08 作者: 来源:汉阴县人大常委会 字体: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汉阴县镇履职事项清单(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

  (2025年7月 9日汉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汉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汉阴县镇履职事项清单(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及编制情况说明。会议认为,该清单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为基层减负,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的决策部署,厘清镇级基本职责、部门与镇权责边界,符合本县基层工作实际需求,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基础性作用。会议决定批准《汉阴县镇履职事项清单(政府履职事项)》。具体决议如下:

  会议决定批准《汉阴县镇履职事项清单(政府履职事项)》,涵盖镇人民政府基本履职、配合履职及上级部门收回履职事项共8个类别327项履职事项。

  会议要求:

  一是依法规范执行:县人民政府应自决议通过之日起15日内依规向社会公布镇履职事项清单,并督促各镇、县直各部门以清单为履职基准,规范履职,严禁擅自转嫁责任。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清单执行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调整机制,将清单执行情况与部门及镇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提升清单运用实效,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成效。

  三是强化基层保障:要结合实施镇履职事项清单,同步配套优化财政对基层保障机制,促进基层事、权、财、责相适应,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各镇、县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协同发力,确保清单制度落地见效,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本决议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