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民政府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 来源: 录入者:hyrd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汉阴县人 大常委会    

关于县人民政府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司法局局长郝友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的报告》并进行了工作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现将会议审议意见反馈如下:  

会议认为,近几年,全县搭建了以“三调联动”为核心的三级调解工作平台,推行“德法并举”为支撑的民生诉求服务措施,完善了“诉调对接”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了调解信息建设。并充分利用汉阴“321”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促使各层级调解力量有效整合,逐步实现了矛盾纠纷协作联调工作层级化、网格化、精细化,全县“多元化”为主导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会议指出,我县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责任未真正夯实。二是人民调解基础薄弱,经费保障问题突出。三是多元化体系衔接不紧密,合力尚未有效形成。  

会议要求:  

一、完善指挥平台建设,落实多元解工作责任。一是抓实主体责任体系。各调解平台要进一步厘清主线,明确主责,确保“三调联动”之间牵头组织有力高效无缝对接,提升调解工作的整体效能。二是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对县、镇、村“三级”调解平台,要明确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层级内容,对协作配合不力或矛盾激化上交的制定追责措施,促使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协作有力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局面形成。三是夯实联调工作责任。对多方协作的复杂矛盾纠纷,要确定牵头责任单位和联调工作人员,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强化联调工作力度。四是抓住实施“互联网+”的机遇,大力推广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化指挥平台的各项功能,实现社会矛盾信息汇总、问题转办、舆情研判、督查考核等在线化解处理,健全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基层在线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  

二、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形成多元矛盾化解合力。一是完善调解员队伍建设机制。要建立调解员聘用制度,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和职业化建设方式,改善队伍结构,逐步形成多层次、能实战的人民调解队伍。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要制定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备案、持证上岗和等级评定等制度,定期考评,促使其积极履职。三是完善协作配合机制。要完善县镇之间、镇村之间、单位之间衔接机制,建立上下贯通交织的联动网络,促进各调解组织紧密联系规范运作。四是建立联调对接机制。强化大调解与治安调解、诉讼调解及司法行政机关的有效对接,加“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力度,促使大调解工作与法律援助、公证、法宣传教育等相互配套,夯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要求。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夯实多元解工作基础。一是探索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制定调解经费管理办法,力争将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的补贴、报酬、奖励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变软性规定为刚性约束。二是建立奖补激励机制,扎实推进“一案一补”办法的落实,强化激励机制运用,有效保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