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授予2023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的决定
(2024年4月9日汉阴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省、市驻汉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恪尽职守,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汉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级国家机关和驻汉单位开展年度工作测评的办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57个单位进行了测评。依据测评结果,经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审定,决定授予县政府办、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5个县级国家机关;县气象局、汉阴县农村商业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汉阴县税务局3个中、省、市驻汉单位为汉阴县2023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