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来源: 录入者:hyrd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关于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年9月28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吴宁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在我县全面有效落实,力促县境内河湖管理规范,汉江、月河水质明显改善,确保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汉阴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年度议题审议计划安排,8月中旬至9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成立调研组,先后深入到漩涡、汉阳、观音河、城关、平梁、双乳等镇及部分村、社区、集中搬迁安置点、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水处理厂,汉江、月河沿线,围绕河(湖)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河(湖)长、警长、护河员履行职责情况及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通过采取现场查看、走访群众、查阅资料、专题座谈等方式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较为全面的掌握了我县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总体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以来,我紧紧围绕省、市河(湖)长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汉阴实际,紧盯河(湖)长制工作的大任务,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持续压紧压实责任、细化硬化举措,河(湖)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湖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一是领导重视迅速推进。自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问题,为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三级河(湖)长组织管理体系构建完成。全县以河湖流域面积为单位,分级分段设立河(湖)长。县、镇河(湖)长分别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并相应成立河(湖)长办,河流所经的行政村设立村级河(湖)长,由村支书或村主任兼任,从在册贫困户和就业困难人员中选聘护河员157名,构建了上下联动、权责明晰、管理有效的县、镇、村三级河(湖)长+警长+护河员组织管理体系,实现了全县河湖100%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三是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制定出台了《汉阴县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湖)长制工作的主要目标工作职责、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信息共享、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系列规章制度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有力保障了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开展。  

(二)湖巡查监管有序推进一是河湖巡查工作实现了常态化,我县自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各级河(湖)长能够认真落实河湖巡查制度,不断加强河道巡查和河湖水域岸线管护工作。截止目前,9名县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查100余次,88名镇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查1800余次,261名村级河(湖)长每周开展一次巡查工作,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交办并做好整改落实,较好地履行了巡河湖护河湖职责。二是投入357万元建立了智慧河(湖)长管理平台,为全县157名护河员配发巡河手机,巡河湖轨迹实时上传至信息平台,打造了河湖“天眼工程”,对全县70多处河湖主要节点实现全天候监控,使用无人机巡河湖,推行监管智慧化,督促护河员做到勤巡河、勤清理、勤报告。三是河(湖)警长配合同级河(湖)长履职,依法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有力有效,全县共落实各级警长66人,配合河(湖)长开展涉河矛盾纠纷隐患排查1030余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水联合执法80余次,查处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涉河湖违法案件20余起,有力震慑了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为河(湖)长制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三)河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全面完成。针对全县境内各条各段流域污染源、违章建筑、河道垃圾等不同种类情况,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了河湖档案,并针对性的制定了“一河一策”治理方案,为河湖精准治理把准了“脉”,开出了“良方”。二是月河综合治理进程加快推进。在月河河道共修建生态拦砂坝12道,对月河水生态修复起到了积极作用,平梁至城关段4.35千米生活污水主管网建成投用,有效提高了污水收集率,总投资3.2亿元的月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西大桥至平梁段)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汴家沟段堤防工程已开工建设。三是水污染治理设施加快建设。加强与省水务集团的合作,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工作顺利实施,污水处理监管体制机制得到理顺规范;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完成投用,漩涡镇、汉阳镇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试运行,涧池镇污水处理厂即将竣工投用,其他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序推进。  

(四)宣传工作富有成效。河(湖)长制工作推行以来,县河长办及各镇河长办不断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制作宣传栏、大型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结合河(湖)长制“八进”活动,利用微信平台、宣传车、文艺活动等形式,积极宣传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为河(湖)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县河长办通过创办河长制工作简报,及时刊发宣传各镇各部门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多次受到《中国水利报》《陕西日报》《安康电视台》等中省市媒体关注,赢得了较好反响。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本次调研中发现在河(湖)长制工作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合力有待增强。部分(湖)长对管辖流域的河湖督导巡查履职不到位,协调解决问题不够及时有力个别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对河(湖)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湖)长办设在水利部门,就把河(湖)长制工作当作是水利部门的工作中协调联动不够,推诿现象时有发生,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水环境污染问题仍然突出汉江、月河沿线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乱排乱放现象较为普遍,江河沿线豆制品加工小作坊、洗涤厂等生产废水违法偷排汉江、月河时有发生;部分畜禽养殖企业在禁养区和限养区内乱占乱建问题仍然存在,配套治污设施简陋,畜禽粪便未经规范有效处置就地直排河道不容忽视。三是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仍显滞后。县城老城区部分污水管网老旧破损严重,雨污分流管网配套建设不足;漩涡等镇污水管网规划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低,部分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慢;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量已达最高限值,日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日渐凸显。  

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建议  

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确保我县汉江、月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II类标准,如下建议:  

进一步增强合力,压紧压实各级管理责任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会议信息共享、督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夯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切实加强(湖)长制成员单位之间、各级河(湖)长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强化工作考核,积极探索实施河(湖)月考“季考”排名,定期晒成绩单推动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职责任务落实的良好格局;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河(湖)长制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从严追究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各相关部门、镇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江河沿线居民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现象的发生;要从严查处汉江、月河沿线豆制品加工小作坊、洗涤厂等生产废水违法偷排行为,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铁腕执法,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并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采取搬迁、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等措施,确保管控有序,治理到位,达标排放。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补齐污染治理设施短板。县水利、环保、住建等部门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项目库,积极申报争取中省水污染治理及生态环保治理项目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要合理安排上级生态转补资金,根据财力逐步加大县本级财政对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要把县城老城区污水管网破损修复、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漩涡等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严重滞后,污水收集率、处理率低等突出问题及设施建设短板列入当前议事日程,按照“三定”工作要求抓好落实;要加强与省水务集团的沟通协作,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快速补齐水污染治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为我县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奠定坚实的基础。